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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月17日 星期六

稱呼對照表(含真名)

珍奇:即我,無名nucleargod

真名:李政其





楊某:無名sixes2006

真名:楊盛宇





K隆:無名未知

真名:鄭凱隆





雞:雅虎jkzake

真名:薛穆璟

2007年8月14日 星期二

筆戰規則

筆戰規則





※著作權:一切筆戰出之文章均屬於小說,著作權屬於所有該文參加者所組成之團體。





這是以小說格律接龍式書寫一個爭鬥的遊戲,文意必須通順、合理。



在開頭宣告場景,遊戲中不得描寫場景以外之事物。場景必須確立遊戲地圖、宣告各方之虛擬人口及兵力人口數;且能設立特殊規範、變更預設值。



參加者須先設定一個本尊,可以是任何名稱,除非場景設定否則不得以自己之稱呼為名。本尊得在開始之出場地復活一次。預設本尊兩命,本尊死亡該方即告失敗,其下人物始可為他人招降。



各本尊下有配額之虛擬人口,此人口為同時在場人數,其數目須於場景中設定。



各方可配有相等之兵力,即小卒人口,可以被他方招降,預設為零人。



中立人口除非被招降或場景之設定,各方不能描述其刻意攻擊某方人手,被招降者便占有該方本尊之人口。





虛擬人物及本尊可以使用超現實物品或招式(例:氣、仙術、魔法),但無無敵、隱形等狀態,且強及某程度之招術須付出合理代價,亦不可有不合理之反應(例:反正他就是沒事!)。有對反應不合理的爭議由參加人討論議定,或找外人裁判。



以不能控制他人為原則,即能寫己方之動作,但不能寫對方之反應及狀態。如攻擊他人人物時不可直言其中招、其下場,但可以預言。除非在特殊模式或場景下之設定。



除虛擬人口或本尊的超現實招數、物品外,所描述的內容必須合理,且高過場景設定年代過多的科技亦視為超現實、不合理。一般狀態下沒有速限,除非場景特別設定。





在一方向另一方發話後,雙方進入對話模式;中途可捲入他方。對話間可以描述聲色、小動作。若為回合制,當次模式計為發話方之回合,對話結束即模式之結束。



在一方之人有攻擊另一方之人時,雙方進入動作模式,動作模式中人之攻擊可能危及它方之人時,被危及方加入此動作模式。此模式之參與以玩家為單位。此模式包含對話模式之功能。此模式下之人移動速度不可超過秒速一公里。當一方人物有離開動作,而其後無人追及,該方即告離開。在被捲入方全數離開後,模式即告結束。若是回合制,當次模式視為引起方之回合。



在兩個或以上之人物間皆宣告死戰後,所有宣告者進入殊死模式;事間被波及者若宣告死戰,則可中途加入,否則對其以動作模式辦理。此模式之參與以人為單位。此模式下有動作模式之一切規範及功能,且此模式之合理狀況下可以直言攻擊已擊中其人;若有小卒參與模式,其狀態權即開放予模式間所有人,即可直斷被攻擊方小卒之生死、傷殘,但仍無敵方小卒之控制權。其離開、結束與回合之處理皆同動作模式。









場景預設值:



※各場景若未特別設定,即以下列規定為準



身體之死亡視同完全死亡,且各人死亡後會皆會留下屍體。



除虛擬人物及本尊之能力或物品外,不得無中生有。



空間及時間術法、科技禁用,不可有改變空間、時間的描述,召喚術、自然現象(例:黑洞)除外。



不得描寫不雅畫面。



不可用必殺之術(例:死亡筆記)。



強力招數必須有代價,代價之設置由參加人自行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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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價範本:

持續性全場天象:虛擬人物一名

天剎(寬七里,長逾百里之空降神劍,可以控制,不得上飛,足以貫穿月球):本尊一條命

犧牲本尊一命之招術施用時會有方圓三公尺之「領域」直到用完,領域內除時間、空間外由該方說了算,用完不會回到出生點,但失去一次重生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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虛擬人口之召喚師另配七個召喚人口,其召喚人口等級同小卒。本尊召喚師之召喚人口通小卒人口,且若本尊為召喚師,其小卒人口額外加七。



獻祭招數不受其餘術法限制及奪取。獻祭召喚之召喚物占其代價之人口,脫離控制之召喚物則成為中立人口。



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藉口強制他人進入非純益性結界,一定機率亦同,任何非純益性結界必須對方同意,且視同玩家間的私下協議。除非場景另行設定。



被攻擊方逾時未予以反應則先行警告,警告後再無反應則其反應交由攻擊方全權處理。



各人口數以有理數計算。









處分:若有違規發生,當予以適當處分,處分以違規動作無效為原則,有爭議可尋公證人裁判。








初擬於民國96年,月日已難考證。



民國97/12/23,增訂對話、動作、殊死三模式。分離原始通則與場景預設規定。重整所有規則內容。